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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武阳镇等4个乡镇武阳村等2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2年)耕地质量评定项目

· 2022-11-22

绥宁县武阳镇等4个乡镇武阳村等2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2年)耕地质量评定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2日

绥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绥宁县武阳镇等4个乡镇武阳村等2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2年)耕地质量评定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绥宁县武阳镇等4个乡镇武阳村等2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2年)耕地质量评定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绥财采计【2022】0195

3、委托代理编号 SDCZC2022005

4、采购项目预算:4572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在采购合同签订后60天以内提交建前报告,在项目主体工程完成30天以内提交建后报告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不分包)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

预算(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

/

/

绥宁县武阳镇等4个乡镇武阳村等2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2年)耕地质量评定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1项

457200.00

45720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企业 t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2112220221128,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邵阳市大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邵阳市绥宁县长铺镇审计局院内)。

3.方式: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一式两份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27(星期)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竞争性磋商时间:2022127(星期)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邵阳市绥宁县长铺镇审计局院内家属楼一楼

、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本邀请函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于暘

2、电话: 13337395270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绥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地 址: 绥宁县绿洲大道29号

(3)联系人: 谢兴忠

(4)邮 编: 422600

(5)电 话:15173909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邵阳市大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 址: 邵阳市绥宁县审计局院内家属楼一楼

(3)联系人: 肖女士

(4)邮 编:422600

(5)电 话: 15673966647

(6)电子邮箱: 403779122@qq.com

特别说明:由于现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供应商均须规范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绿色),未佩戴口罩,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入场。凡从高风险地区往(返)绥宁的人员,应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报告进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否则谢绝进场。

附件一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 照 《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管 理 办 法 》( 财 库 〔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如违反承 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活动项 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注册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 、手机号: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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