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陕县旬河水毁河堤修复工程(江口镇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已由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农经〔2024〕456号宁发改农经〔2024〕68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省补助资金和工代赈建设资金。招标人为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德丰盛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宁陕县旬河工业园区;
2.2工程规模:新修防洪河堤453.14米(K0+300~K0+753.14段),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项目投资总额约:990.78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预算422.88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标段名称:宁陕县旬河水毁河堤修复工程(江口镇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施工;标段编号:E6109233546tjgf3rod0001;标段内容:旬河工业园区K0+300~K0+753.14段;标段类型:施工;
2.6招标范围:宁陕县旬河水毁河堤修复工程(江口镇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等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近三年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300万元以上施工业绩;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在本公司注册登记6个月以上,且未在其他项目任职;
3.3投标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企业资质信息、财务状况、相关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需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4在信用中国中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未被记录不良信用信息;
3.5申请人与招标人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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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旬河水毁河堤修复工程(江口镇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