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石龙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5年石龙区龙河街道捞饭店社区村组道路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石采磋商-2025-10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石龙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5年石龙区龙河街道捞饭店社区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785,000.00元 | ||||||||||||||
最高限价:770681.4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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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平顶山市石龙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5年石龙区龙河街道捞饭店社区村组道路建设项目(二次),内容包含:对破损路面修复及沥青混凝土道路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含工程概况的所有内容)。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5.4工期:6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 |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针对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6信誉要求: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投标无效;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采用资格后审。 注: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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