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石龙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5年石龙区龙河街道河湾社区主干道路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石采磋商-2025-9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石龙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5年石龙区龙河街道河湾社区主干道路升级改造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720,000.00元 | ||||||||||||||
最高限价:708347.9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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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5.3、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施工期限:6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 5.6、质保期:工作完成的质量保证期为1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采购,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4、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拟任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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