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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四标段

· 2025-09-03

金湖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湖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淮安市农业农村局淮农发〔2025〕20号、淮农发〔2025〕47号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金湖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金湖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项目位于金湖县境内,主要涉及金湖县金北街道、戴楼街道、黎城街道、金南镇、银涂镇、前锋镇、塔集镇、吕良镇

2.2建设规模:金湖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约10.1万亩,总投资2521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业措施、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所有土建工程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的范围及工程变更等内容

2.3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包括开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施工工期约365日历天),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2.4招标范围:金湖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本次招标共分4个标段,分别为:

金湖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高标准农田建设2.579万亩,计划总投资约6435.35万元,项目区地点为金湖金北街道戴楼街道

金湖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二标段:高标准农田建设2.507万亩,计划总投资约6245.4万元,项目区地点为金湖前锋镇、吕良镇

金湖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标段:高标准农田建设2.426万亩,计划总投资约6137.25万元,项目区地点为金湖金南镇黎城街道

金湖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标段:高标准农田建设2.589万亩,计划总投资约6392万元,项目区地点为金湖银涂镇塔集镇

2.5质量目标:符合监理规范要求。

2.6招标控制价:一标段为人民币104.97万元;二标段为人民币103.12万元标段为人民币102.62万元;标段为人民币101.3万元。

注:①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参加全部标段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1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得参与其他标段评标。

②开、评标顺序:按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的顺序进行。评审结束后,若因其中某个标段有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重复的,则按标段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证书或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本次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提供有效的证书);

3.4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总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总监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总监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总监虽有在监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监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提供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除原发包人出具证明的工程外无其他任何在监工程的承诺书,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d)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5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须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④委托代理人及拟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6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拟投标单位2025年94日至2025年923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右侧点击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系统,点击交易乙方→点击招标公告→点击农田土地→找到所投项目→点击下载文件。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投标,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

4.2投标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交易模式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24日上午9时30分。

5.2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不见面大厅开标室。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5.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投标报价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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