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Y0114G250905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木兰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以《关于木兰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农复(2025)33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木兰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超长期国债资金。招标人为木兰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三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木兰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
2.2建设地点:木兰县柳河镇、建国乡境内
2.3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14万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6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3,331,012.59元
2.8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0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总工期456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任意连续3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明细),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的佐证材料)(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由投标单位自行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至少包括: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须提供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
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
3.4投标人不存在行贿、违规违纪现象,投标人须登录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相关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存在单位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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