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度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监理入围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2025年度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监理入围 已由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昌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或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2024-2025年度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政府投资项目、集体资产项目、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入围。
2.2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海宁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3号)第三条规定的项目。包括农业、水利、能源、交通、城乡公用设施、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科技、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基础性、公益性和政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2.3小型建设工程监理是指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省建设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与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建建发[2007]129号)、按嘉建委建[2017]197号文件精神,单项监理合同估算价格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内的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备以上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前来报名。
四、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年 12 月 21 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29日上午09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报名(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
4.2招标文件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昌街道办事处2楼1206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hnztb.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昌街道办事处
地 址:海宁市由拳路66号 地址:海宁市文宗南路98号汇银商务楼南4楼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系人: 马先生
电 话: 0573-87280265 电 话: 0573-80709920
传 真: 传 真: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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