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2020 ﹞ 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 2023 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 2023 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 281.70 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0.00 万元,占 0.00 %。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合同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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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生产发展)项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00%) | 88.00 | - |
2 | 长岭县农业农村局吸污车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00%) | 35.90 | - |
3 | 长岭县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防灾减灾第九批)资金项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00%) | 140.00 | - |
4 | 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防灾救灾第九批)资金项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00%) | 17.80 | - |
部门(单位)名称: 长岭县农业农村局
日期: 2024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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