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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口镇朱家站村朱三桥头等7块田、塘承包招标公告

· 2024-01-31


店口镇朱家站村朱三桥头等7块承包,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诸暨市店口镇朱家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项目名称:店口镇朱家站村朱三桥头等7块塘承包

3.招标内容: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亩)

标底价

承包期

1

朱三桥头

75

1600元/亩

中标日--2025.12.31

2

浒山大门口畈田塘

47.44

1600元/亩

中标日--2025.12.31

3

朱一古塘头+

朱二叶台山

148.4

1600元/亩

2024.3.16--2025.12.31

4

朱一苦竹山

99

1600元/亩

2024.3.9--2025.12.31

5

相团塘

0.7

200元/年

中标日--2034.1.15

6

门前塘

1

300元/年

中标日--2034.1.15

7

幼幼塘

不详

50元/年

中标日--2034.1.15

中标日是指中标公告发布之日。中标后,承包款一次性付清,电费另算,插卡式智能电表收费。

对于标的3、标的4:若原承包户提前交塘,则不另收新承包户承包款,若延后交塘的,则按延后的日期按比例减除承包款。中标标的5、标的6、标的7的,2024年承包款按全年收取。投标保证金谁缴款的,则退还给谁,但若是现金缴款(现金缴款单)报名的,则投标保证金退回给投标人。允许外村人参加本次投标。

4.需了解具体情况或踏勘现场,可与招标人联系。

联系人:徐光明工作手机:13626859398

二、信息发布时间:

2024年1月31日-2月7日

三、报名时随带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或预缴款银行缴款单(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以前的收据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3.原承包户参加投标的,也须参照前两条执行。原履约保证金不转为本次投标保证金。

四、报名需投标保证金(或预缴款)

1.指定银行:农商银行紫东分理处

2.户 名:诸暨市店口镇朱家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3.账 号:201000032814512

4.金 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投标保证金(元)

履约保证金(元)

1

朱三桥头

12万

3万

2

浒山大门口畈田塘

7万

2万

3

朱一古塘头+

朱二叶台山

23万

5万

4

朱一苦竹山

15万

4万

5

相团塘

1000

1000

6

门前塘

1000

1000

7

幼幼塘

1000

1000

*银行缴款时须注明具体投标标的,单笔投标预缴款仅限投一个标

*着重强调投标人须在202427下午4时前将投标保证金(或预缴款)打入上述指定账户,超过规定时间打入不得参加报名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8日下午1:30-2:30

2.报名地点:店口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南侧

农村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处

*本次招标报名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电话、口头等方式。

六、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时间:2024年2月8日下午2:40

2.投标地点:店口镇便民服务中心开标室(二楼东202室)

七、投标办法:

1.采用暗投方式,以最高报价(且不低于标底价)为中标者。

八、中标注意事项:

1、中标后,中标者放弃中标资格的,或标价款逾期未缴清的,吃没投标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重新组织招投标。

2、中标者必须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全部承包款,并与诸暨市店口镇朱家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承包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未中标者的款项在14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严格执行诸政发〔2017〕9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剿灭劣Ⅴ类水和Ⅴ类水的治水通告》要求,禁止在禁养区域内养殖蚌。

4、中标者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必须遵守国土、安全、农业、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得搭建违章建筑。

5、若涉及到土地政策变化等原因需中标者退还承包地块的,以及若承包地块列入征用范围的,中标者必须无条件服从有关规定,无条件退还,村仅退还未到期承包款,不另行补偿,土地征用款归村。

6、承包期满后,中标者(承包经营者)必须无条件归还土地、基本恢复原状,每延期一天支付1000元每天的违约金。承包期满后承包地块范围内农作物、经济树木归村所有。养殖物及地面临时建筑物由中标者(承包经营者)承包期满前一个月内自行清理。否则归村所有,由村处理并由承包经营者承担相应的基本恢复原状及清理所需费用(在履约保证金里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经营者补足)。

7、未经村同意不得转包他人经营。

8、浒山的塘发包后,承包方应允许塘周围田地的农户在塘里打水灌溉农田,应保持塘面清洁,不得有水葫芦等杂草,不得有漂浮垃圾,承包方不得向农户收取灌溉农田电费

9、承包塘不得规模养殖鸡鸭鹅等家禽,养殖水产必须保证水质,符合环保、水利等部门对水质的要求。

10、承包地块的水费、电费、道路等费用由中标人自理,村不负担任何费用,本村用插卡式智能电表,电费由中标人自理。

11、承包期满自行清理承包地块范围内作物,否则归村所有。

12、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为准。



诸暨市店口镇朱家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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