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口镇朱家站村朱三桥头等7块田、塘需承包,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诸暨市店口镇朱家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项目名称:店口镇朱家站村朱三桥头等7块田、塘承包
3.招标内容: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亩) | 标底价 | 承包期 |
1 | 朱三桥头 | 75 | 1600元/亩 | 中标日--2025.12.31 |
2 | 浒山大门口畈田塘 | 47.44 | 1600元/亩 | 中标日--2025.12.31 |
3 | 朱一古塘头+ 朱二叶台山 | 148.4 | 1600元/亩 | 2024.3.16--2025.12.31 |
4 | 朱一苦竹山 | 99 | 1600元/亩 | 2024.3.9--2025.12.31 |
5 | 相团塘 | 0.7 | 200元/年 | 中标日--2034.1.15 |
6 | 门前塘 | 1 | 300元/年 | 中标日--2034.1.15 |
7 | 幼幼塘 | 不详 | 50元/年 | 中标日--2034.1.15 |
中标日是指中标公告发布之日。中标后,承包款一次性付清,电费另算,插卡式智能电表收费。
对于标的3、标的4:若原承包户提前交塘,则不另收新承包户承包款,若延后交塘的,则按延后的日期按比例减除承包款。中标标的5、标的6、标的7的,2024年承包款按全年收取。投标保证金谁缴款的,则退还给谁,但若是现金缴款(现金缴款单)报名的,则投标保证金退回给投标人。允许外村人参加本次投标。
4.需了解具体情况或踏勘现场,可与招标人联系。
联系人:徐光明工作手机:13626859398
二、信息发布时间:
2024年1月31日-2月7日
三、报名时随带: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或预缴款)银行缴款单(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以前的收据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3.原承包户参加投标的,也须参照前两条执行。原履约保证金不转为本次投标保证金。
四、报名需缴投标保证金(或预缴款):
1.指定银行:农商银行紫东分理处
2.户 名:诸暨市店口镇朱家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3.账 号:201000032814512
4.金 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投标保证金(元) | 履约保证金(元) |
1 | 朱三桥头 | 12万 | 3万 |
2 | 浒山大门口畈田塘 | 7万 | 2万 |
3 | 朱一古塘头+ 朱二叶台山 | 23万 | 5万 |
4 | 朱一苦竹山 | 15万 | 4万 |
5 | 相团塘 | 1000 | 1000 |
6 | 门前塘 | 1000 | 1000 |
7 | 幼幼塘 | 1000 | 1000 |
*银行缴款时须注明具体投标标的,单笔投标预缴款仅限投一个标
*着重强调:投标人须在2024年2月7日下午4时前将投标保证金(或预缴款)打入上述指定账户,超过规定时间打入不得参加报名。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8日下午1:30-2:30
2.报名地点:店口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南侧
农村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处
*本次招标报名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电话、口头等方式。
六、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时间:2024年2月8日下午2:40
2.投标地点:店口镇便民服务中心开标室(二楼东202室)
七、投标办法:
1.采用暗投方式,以最高报价(且不低于标底价)为中标者。
八、中标注意事项:
1、中标后,中标者放弃中标资格的,或标价款逾期未缴清的,吃没投标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重新组织招投标。
2、中标者必须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全部承包款,并与诸暨市店口镇朱家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承包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未中标者的款项在14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严格执行诸政发〔2017〕9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剿灭劣Ⅴ类水和Ⅴ类水的治水通告》要求,禁止在禁养区域内养殖蚌。
4、中标者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必须遵守国土、安全、农业、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得搭建违章建筑。
5、若涉及到土地政策变化等原因需中标者退还承包地块的,以及若承包地块列入征用范围的,中标者必须无条件服从有关规定,无条件退还,村仅退还未到期承包款,不另行补偿,土地征用款归村。
6、承包期满后,中标者(承包经营者)必须无条件归还土地、基本恢复原状,每延期一天支付1000元每天的违约金。承包期满后承包地块范围内农作物、经济树木归村所有。养殖物及地面临时建筑物由中标者(承包经营者)承包期满前一个月内自行清理。否则归村所有,由村处理并由承包经营者承担相应的基本恢复原状及清理所需费用(在履约保证金里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经营者补足)。
7、未经村同意不得转包他人经营。
8、浒山的塘发包后,承包方应允许塘周围田地的农户在塘里打水灌溉农田,应保持塘面清洁,不得有水葫芦等杂草,不得有漂浮垃圾,承包方不得向农户收取灌溉农田电费。
9、承包塘不得规模养殖鸡鸭鹅等家禽,养殖水产必须保证水质,符合环保、水利等部门对水质的要求。
10、承包地块的水费、电费、道路等费用由中标人自理,村不负担任何费用,本村用插卡式智能电表,电费由中标人自理。
11、承包期满自行清理承包地块范围内作物,否则归村所有。
12、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为准。
诸暨市店口镇朱家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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