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4年顺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勘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顺平发改招标核准【2024】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顺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项目地址:顺平县境内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30000 亩。 2、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57000亩。
2.2招标范围:完成2024年顺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所涉及的所有勘测工作、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如技术交底、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等工作。?勘测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投标人自行合理安排勘测时间,以满足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需要,确保完成全部成果编制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提供后续相关施工配合服务。项目估算总投资:22920万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项目建设需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方式。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测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测设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农业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①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以不同投标人的身份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③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实施双盲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对技术标暗标部分实行盲评。对技术标暗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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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28 11:00至2024-03-06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同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3-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顺平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泽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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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顺平县木兰东街2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39号建华城市广场A座608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周美攀 | 联系人: | 张晓晓 |
电话: | 0312-7616970 | 电话: | 0311-85678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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