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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黄山区秧溪河汤刘段治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 2024-03-02

1 .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山市黄山区秧溪河汤刘段治理工程已由黄山市黄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审〔 2023 10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

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招标人为黄山区水利事务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黄山市黄山区秧溪河汤刘段治理工程

2.2 项目编号: HJHGC2024G007

2.3 建设地点:黄山市黄山区焦村镇

2.4 建设规模:黄山市黄山区秧溪河汤刘段治理工程,干流防洪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 4.06km ,新建护岸 2.88km ,重建堰坝 3 座,防

汛道路 0.78km ,下河埠头 6 座;支流防洪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护岸修复 0.76km 。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2.5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黄山市黄山区秧溪河汤刘段治理工程施工,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载明的内容为准。

2.7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8 质量标准:合格

2.9 招标控制价: 20647180.41

2.10 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 ? / □

2.11 项目性质:工程施工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业绩要求:近 5 年( 2019 1 1 日以来,时间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 实际工期 的结束时间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中的 结束日期 为准)至少具有 1 个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类似项目是指:河道治理、防洪治理、农田水利、水系治理、小流域治理上述 5 类。

3.2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

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 公示期限内的不良记录以水利部、安徽省水利厅依法公示的不良记

录为准 )

3.2.2 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至少在一个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类似项目是指:河道治理、防洪治理、农田水利、水系治理、小流域治理上述 5 类。

3.3 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 )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 黑名单 的;

4 )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黑名单

5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

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 1 )( 2 )( 3 )( 4 )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

时间前 12 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

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 . 4 本次招标接受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组成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

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由牵头单位提供,项目班子其他成员的委派由组成联合体的企业自行商定; 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

义务,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 信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违

背。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

单位读取 CA 锁添加。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6 他:本项目预留最高限价的 40% 以上(最终以合同价为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投标企业不是中小企业,须通过以下措施落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否则,投标资格无效。

3.6.1 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中小企业所占份额为 40% 以上。

3.6.2 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比例为项目最高限价的 40% 以上(最终以合同价为准)。

注:采用联合体方式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明确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

施工内容和份额,并对声明函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采用分包方式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由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 7 章投标文件格式 进行承诺。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 号规定。本文中 中小企业 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渠道: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 (http://ggzy.huangshan.gov.cn) 上办理用户登记,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4 .3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本项目需办理用户登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加操作支持 QQ 172359788 ,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0 万元。

5.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采取转账或电汇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结算卡)汇入(以到账时间为准)指定账户。

账户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山区分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黄山太平支行;

账号: 225007598251000002002831

采取支票、本票、汇票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盖章齐全的有效票据原

件,收款人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山区分中心

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 ( 含银行保函、担保保函 、保险保函 ) 方式的 ,须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保函服务系

统开具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方法详见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 服务指南 —— 投标人专区 —— 黄山市公共

资源交易电子保函使用手册

http://ggzy.huangshan.gov.cn/002/002004/20200318/15b15a54-d8e8-4063-aa22-d2ba4c00bd91.html

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 ; 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

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 ; 采用纸质保

证保险的 , 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请

在投标文件相应处上传清晰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扫描件,

5.4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5.4.1 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

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2 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其办理所需业务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

账户)支付(或汇出),并将该费用支付(或汇出)凭证扫描件作为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组成部分一并上传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按规

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3 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材料进行核查。如提供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

行查询核实并将是否存在异常情形的核实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5.4.4 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

) ,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 发现弄虚作假

的,招标人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5.4.5 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招标人将

依法提起诉讼追缴,招标人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3 22 9 00 分。

6.2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

投标系统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

7 .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 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7.2.1 ? 是。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 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

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 服务指南 ——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黄

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

否。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中心第 开标室(地址: )。

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8 .发布公告的媒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http://www.ahtba.org.cn / )、黄山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huangshan.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人:黄山区水利事务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黄山区翡翠西路综合办公楼 5 号楼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236

人:鲍主任 人:王工

话: 0559-8500519 话: 0551-63799342 0551-6379934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10. 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0.1 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 http://ggzy.huangshan.gov.cn/

10.2 异议联系方式

10.2.1 招标人信息

称:黄山区水利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 : 鲍主任

联系电话: 0559-8500519 址:黄山区翡翠西路综合办公楼 5 号楼

10.2.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律师

联系电话: 0551-62220155 址: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 楼法务办公室

11. 监督

监督

监督部门:黄山市黄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 0559-851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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