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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县主城区城西保护圈巫水河城南公园至土溪冲大桥段河堤提质改造工程

· 2024-03-20

城步县主城区城西保护圈巫水河城南公园至土溪冲大桥段河堤提质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0日

城步县主城区城西保护圈巫水河城南公园至土溪冲大桥段河堤提质改造工程

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步财采计〔 202 4〕 000 021

发包人(全称): 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承包人(全称): 邵阳优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


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 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邵阳优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 城步县主城区城西保护圈巫水河城南公园至土溪冲大桥段河堤提质改造工程

( 2)采购计划编号: 城步财采计【 2024】 000021

( 3)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包括: 1、县城巫水河城南公园至土溪冲大桥右岸沿线绿化提质;2、新修110米亲水游步道、3、对原亲水游步道561米铁链护栏进行改造;4、对堤内530米毛石路面进行砼硬化;5、其他零星项目; 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4) 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包含的全部内容

2.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 3543800.00元

大写: 叁佰伍拾肆万叁仟捌佰元整

( 2) 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

( 3) 付款方式: 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从第二个月开始发包人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 80%支付承包人前一个月工程进度款,以此类推 ,进度款按每月已完成工程量的 80%进行支付,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造价的 90%,经县财评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预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1年) ,质保期后无息退还。

( 4) 工程量的确认: 从第二个月初开始 承包方向发包方(业主)提供 月已完成工程量清单 支付 申请 报告,经发包方(业主)、监理、施工三方现场计量、核实、确认签字, 7 个工作日 内完成 审核, 做为 月的已完成工程量 申报进度款 进度支付资料 一式三份。

3.合同履行

( 1 ) 计划开工 日期: 2024 3 18

计划竣工 日期: 2024 8 18

工期总日历天数: 150 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 2 )地点: 邵阳市城步县儒林镇

3 )质量保证金: 预留 结算金额的 3% 工程款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 1 年 后无息退还

4. 合同验收

( 1 )验收主体: 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 2 )验收方式: 现场验收

( 3 )验收标准: 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现行施工和验收规范执行,成交供应商施工过程中所有工程记录和技术性资料及各种签证文件,均为原始验收有效文件,不得随意更改

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标准。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 2000年第279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4月23日修正版)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6.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 )本合同协议书

( 3 )成交通知书

( 4 )响应文件

( 5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6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8 )其他合同文件。

7. 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8.工程质量

1 :承包方对本合同约定的施工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质量负责。 2 :承包方 施工中发生安全 量事故,应及时书面报告发包方,一般安全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由发包 报质检部门备案,重 安全质量事故的处理 案应经设计单位,发包方,质检部门共同研究决 ,承包方承担所发生的所 安全、质量事故的所有经济的事故的相关责任。 3 国家标准及施工 纸、设计变更单及相关技术资料 确定的质量标准作为工程 程的质量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的标准。 4 :工程施工期 及竣工后规定的保修期内, 出现 工程 不达 标质量问题,由承包 负责进行维修 达到工程质量标准要求,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在 修期内,因工程 量缺陷发包 通知承包方,承包方未对缺陷 题进行处理,发包方有权自行安排人员对缺陷问题进行处 ,所产生的费用<农民工工资> 从质 保金中扣除。 5 :承包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发包方 检员的质量 督,随时接受发包 质检员 检查,发现 程质量 达不 到合同约定 标准的应及吋整改,包括整改或返工,直 达到规范要求和约定标准。

9.违约

( 1)双方安排 项目负责人 ,应 协调双方人员严格按照合同进度要求完成合同内容,双方共同解决问题;一方变更项目负责人时,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 2)乙方应严格 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 进行施工 ,如因乙方过错未能按约定计划 竣工 ,则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起,每迟延一日( 10天内的 ), 应向甲方 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 每天 0.5%的违约金,总额不能超过的5%。如果延期10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如乙方因非己方过错不能按 约定时间 提供服务 的,可于约定时间到期前五个工作日内将原因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说明,征得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约定具体 调整工期

(3)甲方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延期付款的计息标准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甲方因非己方过错不能按约定时间付款,可于约定时间到期前三个工作日内将原因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说明,双方另行约定付款时间。

(4)甲方应在乙方竣工后及时对乙方完成的工程组织验收,不得随意拖延验收时间。

( 5 )双方应当对于项目开展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突发情况有足够的理解,针对非对方过错造成的时间延误等状况给予充分的理解,且不视为对方违约。

10.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 合同份数

本合同 一式 份;其中 正本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 承包商 副本一式 份,采购人 承包商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代理机构 份;正本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4 3 12

合同订立地点: 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安全生产 协议

为在 城步县主城区城西保护圈巫水河城南公园至土溪冲大桥段河堤提质改造工程 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 管理 工作,本项目 城步苗族 自治县 农业农村 水利局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 发包人 )与 邵阳优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 承包人 )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 发包人 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 法律 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 管理 ,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 计划 、布置、检查、 总结 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 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 承包人 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 法律 法规、 水利 等部门 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 管理 机构和安全生产 管理 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 管理 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 计划 、布置、检查、 总结 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 管理 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 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 管理 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 管理 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该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概由承包人负责。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 本合同 一式 份;其中 正本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 承包商 副本一式 份,采购人 承包商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代理机构 份;正本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4 3 12

合同订立地点: 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施工补充协议书

城步苗族自治县 农业农村水利局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 发包人)为 城步县主城区城西保护圈巫水河城南公园至土溪冲大桥段河堤提质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接受 邵阳优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 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承包方必须保证其投标书中所有项目的管理人员全部到位,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建造师必须押证。

二、本工程要求承包方按招标文件提供履约担保函。

、工程款只支付到签定合同时指定的公司基本帐户。

在合同总价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单价, 如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有相应投标报价的,按投标文件中相应的投标报价进行结算;无投标报价的,人工预算单价 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取费标准 .计费程序、人工费及机械费系数及其他相关政策性文件执行。材料预算价格: 材料价格按《邵阳市建设造价》 2024年第二期3月发布价(城步价格优先),发布价没有的参 当地 市场价。 定额 费用标准执行《关于印发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20]56 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价[ 2022 ]146 号关于《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汇编 (2022 度第一期)》的通知、《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9]47 号) 等文件

工程实施中原则上不允许超合同总价范围施工,如因工程实际情况需要而增加变更工程量,必须按《城步苗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规范管理有关规定》(城政办发〔 2020 30号 )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才可继续施工 ,设计变更结算工程量以承包人、监理、业主三方签字确认为准

、工期:承包人必须在 20 24 3 18 日正式开工,工期为 150 日历天。承包人施工方案需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同意 才能实施。

、发包人负责协助处理项目所涉及的矛盾纠纷,承包人内部矛盾纠纷及承包人引起的与当地 民众 的矛盾纠纷自己解决。

、实施过程中水文地质与工程设计不符时,发包方 和承包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认

、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人劳动工伤保险费及相关手续到城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大队 办理。

补充协议 一式 份;其中 正本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 承包商 副本一式 份,采购人 承包商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代理机构 份;正本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4 3 12

合同订立地点: 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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