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和轩文化实业有限公司受共青城市农业农村水利局的委托,经共行审发【2021】311号批准建设,对共青城市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甘露镇片区)项目-坪塘村高余组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编号:NCHXGQ-2022-014)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范围: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服务需求 |
1 | NCHXGQ-2022-014 | 共青城市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甘露镇片区)项目-坪塘村高余组环境整治工程 | 1 | 项 | 629736.96元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工并交付使用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赣建审批[2020]4 号文规定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登记(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时需携带法人本人身份证、若为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从2022年10月10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南昌和轩文化实业有限公司(共青城市米粮铺商务大厦10楼)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
四、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证件等材料完整提供一份装订成册。
五、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2年10月2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机构将拒绝接受。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共青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采购人:共青城市农业农村水利局
联系人:熊先生 电话:18720203077
招标代理机构:南昌和轩文化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共青城市米粮铺商务大厦10楼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1518065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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