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南宁市农区红火蚁防控工作,南宁市植物保护站将采购红火蚁防控物资一批,现就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市直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
二、项目内容:采购红火蚁防控物资一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供应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供应商须具有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要求
项目资金不超过20万元,响应报价应符合正常标准,不得恶意低价成交,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20万元(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五、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时需提交);
(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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