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SXX-2024033
1.招标条件
张家川县清水河庄河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已由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水务局以张水发(2024)74号对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资金来源为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招标人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水兴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张家川县清水河庄河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2.2建设地点:张家川县木河乡庄河村
2.3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水毁河道长度1.33km,水毁重建堤防319m,其中:左岸水毁重建堤防188m,右岸水重建堤防131m;新建穿堤排水涵管2处;新建防冲肋墙5座;河道平整1330m。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监理):对张家川县清水河庄河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缺陷责任期监理和相关后续服务。
2.5计划工期: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11月08日,总工期:60日历天。
2.6项目总投资101.28万元
2.7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
3.2投标人资质、人员(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至少有3项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两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两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第二标段(监理):投标单位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5年至少有3项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派驻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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