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抚州市东乡区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抚州市东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字【2024】123号文批准立项,招标人为抚州市东乡区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勘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工程规模:全区2025年建成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2.8万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
2.2 项目建设地点:抚州市东乡区下辖的6个乡镇(场)。
2.3招标控制价:项目总投资约8400万元,本项目勘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10万元。
2.4招标范围:规划勘测、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节水灌溉、新增耕地等专业设计,上图入库资料递交及工程施工期间随叫随到的技术服务等工作。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江西省相关农业水利工程规划设计规范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规范要求等。
2.7计划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勘测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正式稿)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业主要求提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③、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④、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利用与规划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⑤、投标人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水利勘察设计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
3.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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