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上游防洪提升工程(清流段)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
专章编制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ZCZBY三明2024057
受邀单位:1.福建省兴田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2.三明华地测绘工程有限公司;3.福建同鑫源工程服务有限公司;4.福建森硕勘测设计有限公司;5.福建金地勘测规划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江上游防洪提升工程(清流段)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已由上级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清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闽江上游防洪提升工程(清流段)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
2.2项目规模:闽江上游防洪提升工程(清流段)建设内容为新建堤防(护岸)总长24.174km,其中新建堤防长1.155km,新建护岸长23.019km。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闽江上游防洪提升工程(清流段)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编制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方案比选、功能分区和用地规模的合理性、节地水平的先进性等。
2.4服务费:17.9万元包干。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并通过自然资源部门审批。
2.6工期要求:根据项目业主要求按时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 / 。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5其他资格要求:(1)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不提交。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否决其投标。
4、 确认函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 11月8日下午17:30分前将投标文件和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后扫描以PDF的形式发送至代理邮箱420565998@qq.com。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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