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越城区PJ-06-1-1-1地块(昌明街东侧地块)建设项目北侧涉河临时围堰的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为保证审批质量,增加工作透明度,现将相关资料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24年1月4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4日
来信请寄: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481号
邮编:312000
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12月28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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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越城区pj-06-1-1-1地块(昌明街东侧地块)建设项目北侧涉河临时围堰施工方案的批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