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绍兴市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拓浚工程(越城片)——栖湖部分项目临时围堰工程的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为保证审批质量,增加工作透明度,现将相关资料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24年1月24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24日
来信请寄: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481号
邮编:312000
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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