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湖区永红水果试验基地借地恢复和设施提升项目邀请函》《南湖区永红水果试验基地借地恢复和设施提升项目合同书》等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南湖区永红水果试验基地借地恢复和设施提升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经第三方审计审价、专家组现场核查、资料审阅、质询讨论及局党组讨论等程序,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 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3日,共5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联系科室: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业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南湖区行政中心C楼3322室,邮编:314051,受理电话:0573-82838447,13705830064。
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3月28日
南湖区永红水果试验基地借地恢复和设施提升项目验收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工程实施单位 | 工程建设地点 | 工程建设内容 | 工程中标金额 (万元) | 工程竣工 验收结果 |
1 |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凤嘉建设工程队 | 凤桥镇永红村 | 平架大棚拆除、土地平整、平架大棚搭建各6.23亩,20公分渗水管800米,喷滴管6.23亩,水泥立柱54根,钢胶线200公斤,水泥、沙、石子、地锚、紧固件、周边棚架支撑、固定等附件一批,鸟网6.23亩,新种植桃苗6.23亩、280棵,该地块所需要用的有机肥,复合肥,种植、施肥所需的人工等。 | 15.9757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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