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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2024-05-17

1. 招标条件

2024年度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增发改投批[2024]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补助资金和广州市财政投资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兆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石滩镇凰埔村、金兰寺村、葵湖村、石湖村、石头村、溪头村、元岗村和塘口村。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泵站、整修灌溉斗渠、灌排斗渠、灌溉农渠、灌排农渠、排水斗沟;渠道清淤、渠道修补、渠道修复、跨渠板、横撑梁、过路涵、箱涵;整修生产路、田间道、八字口、下田坡道、会车道;低压输电线路;单项工程标识牌、宣传栏、竣工公示牌、水尺等。

2.2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项目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为准)。

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项目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11928046.40元。

承包方式:本工程按综合单价包干、安全生产措施费包干的形式,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由承包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设备、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期内完工、包承包范围内验收合格,不因施工期间人工、机械及材料价格变化、施工条件的变化和政府造价管理部门等调整各项收费而调整,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转包或工程分包给他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均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3.5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7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或住建、水利、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g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企业信息登记(建设工程类)、CA及电子签章相关办事指引)。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6月6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建设工程、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办事指引(适用于招标人、投标人))。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 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5.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 年5月16日19 时00 分至2024年6月6日10时00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5.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 年5月16日19 时00 分;

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10时00分。

5.3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4年6月6日9时30分至2024年6月6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5.4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6月6日10时00分;

5.6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按照电子交易平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

7.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天须为工作日)。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7.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9.异议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20-82922767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解放南路38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电子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兆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解放南路38号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观翠路21号1幢1401号

邮 编:511300邮 编:511300

联 系 人:郭工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020-82922767 电 话:020-32846678

传 真:/ 传 真:020-3284667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haoxingfw@163.com

网 址:/ 网 址:/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20-82636982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 110 号

2024年5月16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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