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机〔2021〕13号)和区农水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清江浦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农水发〔2021〕165号)规定,经过购机者申请、镇(街道)核实等程序,拟对张同军等同志购置的23台套农业机械给予30.0579万元财政补贴(具体清册附后),现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6月19日下午5:30前(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以书面、电话或当面等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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