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水利厅《浙江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浙水电〔2013〕15号)文件要求,按照《浙江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2018年4月修订),经业主自评、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复评,现对燎原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4年7月19日至7月29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联系科室和受理联系电话:瓯海区农业农村局水利运行管理科 0577-88529495。
燎原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结果
序号 | 电站名称 | 所在地 | 装机容量(kw) | 复评得分 | 复评等级 |
1 | 燎原水电站 | 泽雅镇 | 2*630 | 87.4 | 二级 |
温州市瓯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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